(吉隆坡14日讯)由马来西亚华文作家协会主办,海鸥集团赞助的2008年海鸥年度文学奖决定修改简章的部分条文,以让更多有志于文学创作的作者能够参与这项比赛。
作协理事和文学奖工委会在仔细考虑各方提供的意见后,作出以下的修改:
征文种类:短篇小说组/散文组/新诗组。
参赛者须于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份,在本国的报章文艺版或是文学刊物(不包括在网站发表的作品)发表过至少1篇短篇小说、2篇散文或是2首新诗(得奖作品不能计算在内),另外再交上1篇未曾发表的作品。
已发表的作品请寄来刊登有关作品的版面复印本4份,注明作品字数或是行数、有关报刊的名称和刊登日期,并把作者名字删去。
参赛者所发表的作品数量如果超出上述要求,请作者自行挑选出1篇短篇小说、2片散文或是2首新诗寄来。
未发表的参赛作品须交来4份,以电脑打字并列印在A4纸张上,注明字数或是行数,并附上文字档(Word Document格式)光盘。
同一作者不得投寄超过一组的参赛作品。
已发表和未发表作品的字数或行数上限(包括标点符号)为短篇小说6千字或以内,散文4千字或以内,新诗50行或以内。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2009年1月20日截止。
奖项与奖额:各组设特优奖(1名)-“海鸥”文学奖杯一座,现金奖6千令吉;优秀奖(2名)-小型“海鸥文学奖杯”一座,现金奖2千令吉。
来稿请注明“短篇小说奖”、“散文奖”、“新诗奖”字样,请一律以挂号邮寄至:海鸥年度文学奖工委会c/o MCCS Miss Wong, MCA,163,Jalan Ampang, 50450 Kuala Lumpur.
凡有如何疑问,可拨电012-6597590查询。